1. 澄清的是:自稱處理騷擾行為的用户有没有失去使用此郵件列表權限了嗎? 2. 那就是該自稱處理騷擾行為的用户以前應該處理好。 3. 那就是如何衡量甲)澄清不遠的過去處理騷擾行為。確實困擾無端被指控的用户。乙)可能困擾其他用户的閱讀。就困擾的程度而言, 前者甲)高於乙)。如 Kai Lu 所言屬實,乙)出於郵件列表設定,列表發送所有用户眼前。 從Kai Lu於Mon., Oct. 14, 2019, 2:02 a.m發表的內容而言,Kai Lu對溝通的價值觀選擇是防止乙)事情出現於用户眼前多於面對甲)困擾的程度。有機會改善却不面對:本用户對Kai Lu 的此價值觀選擇感到可惜。 On Mon., Oct. 14, 2019, 2:02 a.m. Kai Lu, kai.lu.wikipedia@gmail.com wrote:
- 请您仔细阅读前份邮件——“该用户已于早前由于骚扰行为,失去使用该邮件列表的权限”,您要求的澄清已不可能。
- 对相隔时间久远的内容进行处理时,请充分了解相关背景,历史邮件均可以在邮件列表的服务页面检索到。
再次向您强调本邮件列表的公开性,您向本邮件列表发送的所有邮件都会群发到邮件列表的所有用户手中。考虑此,请您在发送邮件之前仔细考量,仔细阅读对您的已有的回复、仔细了解之前的邮件。贸然频繁地向该邮箱列表发送邮件,确实可能对其他用户构成一定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