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只登記不管理,家長不安心***
*請立法搶救「保母管理系統」!***
100.06.07
記者會後新聞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勞工陣線、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婦女新知基金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原教保服務行動聯盟)
婦女、家長、勞工等團體組成的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日召開「保母只登記不管理,家長不安心──請立法搶救保母管理系統 」記者會指出,「安心找保母」是孩子出生後就業家庭的第一個重大需求,我國的保母托育安全制度千萬不能「倒退嚕」,變成大開後門、摧毀民眾信賴的「保母登記制」。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社區保母系統」自97 上路以來,成效良好,受「親子天下雜誌」評定為「目前家長尋找保母的唯一較有保障的管道」。但是,兒少法修法條文第二十五條卻以空白授權的方式,以登記制取代現行保母管理制度。根據內政部兒童局據此研擬出來的子法「居家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草案」,保母登記將形同完全沒有資格要求。至於保母托育管理,也將由各地方政府全權訂定辦法並負責經費;托育環境的軟 、硬體安全,則由目前由專業督導訪查檢核,改為由保母自行出具「切結書」保證。保母登記制的前述實質內容,是不折不扣的「政府完全卸責法寶」, 徹底破壞現行保母管理系統的良好管理模式,從此保母托育即將回到事件頻傳、家長惴惴不安的昔日亂象。她質疑,政府怎用這種態度面對少子女化的「國安問題」?並籲請媒體幫忙說服立法院加立第二十五條之一,將成效良好的現行保母管理制度入法。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慧珠解釋,內政部兒童局將立法規定:新法後,無須證照或學歷,都可以「就地合法」登記當保母,上路三年內甚至無需接受任何訓練。但她要反問政府,大肆開放之後進來照顧小孩的人,是否以健康正當的心態來從事托育工作的?值得家長信賴嗎?政府不能輕易抽手,把挑選和管理保母的責任全部推給家長。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代表劉武政也表示,有管理才能預防風險,事後搶救孩子的安全也才是有效率的。他搞不懂,政府爲什麼要把行之有年的保母制度換掉,也搞不懂政府為什麼一直想要鬆手,讓家長「自主管理」?台灣勞工陣線代表張烽益則批評,兒少法 25 條的保母登記制,是大開後門的荒唐修法,不只家長兒童心慌,也讓努力提升托育專業的有照保母感到情何以堪,根本是造成保母、家長、兒童三輸的局面,不是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作為。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則指出,「登記制」讓 保母只要自提「切結書」來保證托育環境安全,不用審查跟輔導,但「切結書」根本是政府出事時的「護身符」,讓政府可以說,反正保母自己有「切結合格」,政府無法負責。人民要這種卸責的政府做什麼?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楊佳羚表示,兒童托育要的,不外乎就是安全的環境,和合適的照顧,這就需要政府和社會一起負起責任。她表示,如果不再有值得信賴的社區保母系統,正在考慮生第二胎的她,鐵定將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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